近日,上海一中学教师缪某在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期间受到质疑,该教师曾于2015年在医院与医生发生肢体冲突,将医生打至骨折尿失禁;2016年10月,想申报落户,却遭网友举报,很终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落户申请;近日,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又被网友揪出,并对其师德提出非议。面对质疑,闵行区教育局12日作出回应,认为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
这名教师当初对医生发生肢体冲突,的确有违其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教师职业形象。而且,其当时已经与被打医生达成和解,并且公开道歉,此后,又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在上海的落户申请,可谓承担了并不轻的后果。如今,其又因参与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备受质疑。因而,有必要对如何惩戒此类犯错者加以探讨,尤其是,不宜对其穷追猛打,一棍子打死,而应在其改过自新予以公平对待。
该名教师暴力伤医事件,在癫痫病治疗的方法当时备受关注,并引起了公愤。虽然说,其暴力伤医与教师职业和教师身份没有必然联系,但是,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其无疑应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正常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至少不该发挥负面示范。这也是一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践踏规则、赖账失信等行为发生在教师、公职人员等特定群体中时,会引起普遍关注和一致谴责的主要原因。那么在这些职业承载着较高的公众期许的背景下,在岗位、职称、奖励等评审中,就应考虑这些因素,在一定时期内对有违社会公德、违法乱纪者一票否决,避免出现业务上的巨人却是道德上的矮子现象。
但在现代社会,对任何一个犯错者的惩戒都应遵循罚过相当原则,不能无原则地翻旧账,揪住某个犯错者的错误不放,否则有违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初衷。即便对于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后也享有不受歧视的权利,在就业方面不受不合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区别对待。譬如,根据相关法律,有犯罪前科者,除不得从事公务员、律师、教师等特定职业外,在从事其他职业上享有与普通人同样的权利,政府和社会成年癫痫的常见病因还应承担帮扶其走上正常生活的责任。此外,对于公众常见的赖账不还行为,相关黑名单也只保存5年,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超过5年的,女性癫痫症状应予删除。
值得注意的对待。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除现行法律已经规定的从业限制外,有必要对其他犯错行为设置合理的考验期或冷却期。当犯错者履行赔偿义务、受到处罚之后,再经过2到3年或适当期限,就应消除这些不光彩记录,让其享有一个正常从业者的应有权利。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对待犯错者乃至前科者的应有态度。(本文作者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