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骑套牌摩托致人受伤 被判处拘役2个月
□记者 黄婷 通讯员 李明建
本报讯 东方80后男子杨某宽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合肥新闻证的情况下,竟醉酒驾驶套牌摩托车上路,刮蹭到被害人唐某某,致其受伤。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宽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7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杨某宽在海口市美兰区分许,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海榆大道与琼文大道交叉路口处,刮蹭到被害人唐某某,造成唐某某右肘部、左小腿皮肤软组织挫伤。案发后,杨某宽与唐某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唐某某4000元。癫痫病有什么样的危害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杨某宽血样中检验出酒精,其浓度为200mg/100ml。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杨某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唐某餐饮美食某无责任。案发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于2015年1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被告人杨某宽罚款1500元。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宽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1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相关法规判决被告人治疗癫痫比较*的医院杨某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