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法院认定,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明知相关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路刚仍接受委托,故应对原告的损失担主责。据此,法院对蓝心索赔171.8万元的请求予以支持。
2012年4月,路郑州军海脑病医院几级刚向蓝心出具一份承诺书,载明“原本金200万元,现争取用两年时间扳回成本。无论输赢,达到市值200万元。不足之处,由路刚、刘凤补足资金。”可至2014年4月30日,蓝心的股票账户里仅剩28万余元。
2009年,蓝心到杨浦区一家证券营业部开立家营业部的客户经理路很新车市信息刚说他可以代炒股票。开户当天,蓝心便转入200万元。
路刚不服原判,上诉请求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蓝心的起诉请求。“我只是偶尔在她要求下帮助操作过几次股票交易,蓝心自行惠济军海医院患者评价追涨杀跌导致的亏损不应由我承担。”路刚认为,自己未掌控蓝心的财产,也未获得一分利润,被判承担股票巨额亏损,于理于法无据。
路刚的辩解是否站得住脚合议庭分析认为,根据路规定,也有违民商法的公平原则,更违背市场基本规网络游戏律。因此,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大小、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等,确定委托双方的责任。(人物系化名)
12月24日消息:蓝心将股票账户委托给证券公司专业人士路刚操作,孰料200万元本金缩水至28万元。她拿着一纸保本承诺书诉至法院,要求弥补损失。近日,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路刚承担六成责任,赔付蓝心103万元。